大清福清县衙浮收粮食,老百姓的血汗被榨干,这谁顶得住?
- 时间:
- 浏览:177
- 来源:越西县融媒体中心
此篇文章, 是依据历史资料, 再结合个人观点来开展撰写的, 在文末之处, 已然标注了相关文献的来源。
(古代 福清风光)
时间,是大清嘉庆年间。
地点,是福建福清县。
嘉庆年间的福清百姓,日子说实话很不好过。
我们知道古代的老百姓,是有税赋的,要向朝廷交粮税。
原本, 那所缴纳之粮食的数量, 皆是白纸黑字清晰明了, 乃是提前规定妥当的情形, 然而不知自何时起始, 在福清县衙进行粮食收缴之际, 增添了一项额外收取的行为, 这所谓的究竟是何意? 那便是县衙以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去折算老百姓所交的粮食, 作者为此举了个例子, 比如说你每年都得向朝廷上缴一石的粮食,等你把粮食送到县衙之后, 县衙会百般挑剔, 刻意刁难, 说你送来的这个粮食不干净, 里面有秕子, 还有碎土, 所以你这一石的粮食只能当作八斗来收, 最终的结果是, 明明你带着一石的好粮食交给县衙, 县衙照单全部收下之后, 你反倒还欠着县衙两斗。
差两斗该如何处理呢? 乃是农民们把腰带勒紧, 宁愿自己忍受饥饿拼凑出来的, 实际上已经没有粮食了。
没粮食好办,可以用银子来补。
假设一下, 市面上米的价格, 是一石为两吊铜钱, 两斗的话就是四钱银子, 也就是交四钱银子就行, 可是县衙有不同说法, 县衙称市价是市价, 官价是官价, 虽市价一石值两吊铜钱, 但官价不同, 官价是他们随意确定的, 必定要比市价高, 总之肯定是要让你多掏银两来补上这两斗粮食, 不管要你八钱还是要你一两, 完全取决于人家的心情。
没办法,交吧!
砸锅卖铁,硬着头皮把钱交了,县衙总得给个凭证吧?
不好意思,要凭证,另收二十文钱。
处在这般状况下, 百姓们被县衙勒索至极, 以至于到了卖儿卖女的地步, 生活已然难以为继, 好多百姓径直跪于县衙门口哭诉,表明家中着实已无物可售卖, 然而县衙却不予理会。
福清存在一个秀才, 此人名为林弥高, 鉴于他身为读书之人, 且具备一定功名, 所以颇为备受他人敬重, 在他知悉该事情以后, 他内心极为愤怒, 认定县衙此种行径实在是过分至极, 分明就是在欺压普通百姓, 于是他下定决心, 打算向朝廷呈送文书, 将此情况予以汇报。
咱这乡亲们, 还都是怀着好心肠的, 他们讲, 我晓得你这人是真好, 你心怀想要帮衬我们的想法, 然而, 去呈上文书状告这事, 可不是能当作儿戏的, 你竟然要跟县衙对着干, 那知县难道还不会整治你吗?
林弥高讲, 这究竟是何种话语呀, 我诵读圣贤之书, 立下志愿要去教化整个天下, 倘若看见百姓困苦受罪却当作没看见, 那这书就算是白白地读了。
林弥高叫嚷着要去告状, 他叫福清县的教谕, 那是管教育的官员, 相当于林弥高的上司, 这位教谕找到了林弥高, 朝着林弥高施加压力, 声称要加征粮税, 让百姓多缴纳, 说是为了填补本县账目里的亏空, 你是有了功名的人, 你可一定要以大局为重呀。
林弥高一乐说道, 你也明白我乃是有过功名之人, 那账目出现亏空的情况, 要么是先前的知县存在贪污腐败的行径, 要么就是当下的知县将其挪作了其他用处, 这理应由县衙自行去解决, 与百姓们能有什么关系?
教谕说你只是个秀才啊,你敢和朝廷命官作对?
(为民请命 林弥高)
林弥高说我不仅敢,我现在还马上就要和县衙作对呢——
第二天,林弥高就写了一封诉状,直接告到了闽浙总督衙门。
闽浙总督,级别非常高,时年闽浙总督,叫董教增。
你讲这福清县的衙门这般敲诈民众, 搜刮民脂民膏, 你身为总督既然已然知晓, 那无疑是要依法惩处他们才是, 然而董教增却没有, 他深切明白, 不但福清县如此, 这福建各个地方的粮食账目, 均存在亏空, 有的亏空数额还颇为巨大, 把这亏空就算定在福建, 让当地官员自行慢慢去消化, 问题也不算严重, 可一旦要是传扬出去, 事情闹得沸沸扬扬, 朝廷追查下来, 别说福清县的衙门了, 就连自己这个总督, 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所以, 董教增那时仅有一个念头, 此念头即为, 一定要将林弥高予以控制, 绝不能够让其引发严重的混乱状况。
可是, 你讲那林弥高竟然越级去告状? 这情况是存在的, 然而他身为秀才, 按理说他具备这样的权利。你指责他是胡乱告状, 可是仔细想想他也并非毫无根据随意乱说, 他是因为反对县衙对百姓进行克扣, 还额外加征粮食才这样做的, 那他究竟犯了何种可以被指责的罪过?
不好弄,实在是不好弄。
没法子, 董教增非得去诬陷林弥高, 硬是给林弥高的头上, 安上了一个“匪首”的罪名。
罪名有了,接下来就是坐实。
董教增很快就调遣了官兵, 前往林弥高所居住的村庄, 迫使村民们为其出具伪证, 宣称林弥高在村子里竖起旗帜进行造反, 企图做出不正当的行为。
民众是怀有善意的, 此位林秀才, 其为我们去申张符合正道的义理, 他替我们向上请求, 我们怎能够去诬陷他呢?
村民们都纷纷地摇头, 然后决然使劲拒绝, 董教增一下子勃然大怒, 他说本督给你们两条通往不同结果的路, 如果不选择去作证, 那么等待你们的就是死亡, 如果选择去作证, 那么你们就能存活下来。
面对村民们依旧摇头, 且一言不发的状况, 董教增恼羞成怒, 他丧心病狂, 致使众多不配合的村民中过半丧命, 剩余的一部分被关押起来, 一部分被流放, 这个小村在一夜之间遭受了灭顶之灾。
并且, 董教增出于要将杀掉他人的行为给遮掩起来的目的, 他进而将整个村子付之一炬, 使其化为一片火海。
(燃烧中的村庄)
对于林弥高而言, 他听闻风声后, 原先打算逃跑, 然而他身为一名秀才, 又怎会是总督的敌手呢, 刚跑到厦门便被抓捕回来, 被捆绑得结结实实, 押送到刑场处以死刑。
董教增, 临时想出一个, 有模有样的罪名, 上报给朝廷, 声称福清有个武生, 也就是武秀才, 名叫林弥高, 此人聚众抗粮长达数十年, 县衙正常收取他的粮税, 他却从来都不交, 并且他手下党羽密布, 知县前去抓人, 他竟敢率众拒捕, 还打伤官役, 这人堪称祸患,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林弥高明明身为文秀才, 为何董教增却要将其说成是武秀才呢, 原因很简单, 由于在清朝的法律里, 文秀享有诸多特权, 受到特定的法律保护, 莫说是处于死刑处死, 就连对其动用刑罚都得进行层层审批, 极其地麻烦。
反而要是改成武秀才那就便利好多, 其所归的武秀才是属于军事系统范畴的, 能够依照军法去直接处置他。
这天高之处距离身处皇宫的皇帝很远, 皇帝并不知晓究竟是怎样的情况, 董教增所呈递的奏折被送上去, 然而皇帝却反倒十分认可。
康雍乾盛世是在嘉庆之前, 虽说被称作盛世, 可仅仅是表面看着风光罢了。多年以来, 朝廷先后做出平定噶尔丹、削平三藩、用兵金川这些事儿, 桩桩件件都是大的举动行为, 而这些都得花钱才行。特别是到了乾隆晚年的时候, 冒出来一个大贪官和珅。和珅当权之后, 没带来任何好事,使得上下官员竞相贪污, 导致国库空虚, 已处于入不敷出的状况, 朝廷自身出现亏空。朝廷亏空后, 这种亏空的情况一层一层往下传导, 各地方衙门也随之出现亏空。就像本文所提到的福清县, 其情况特别糟糕, 账目与实数对不上, 亏空一天比一天大。当时福清县的知县是卢继祖, 作为地方官, 他最为清楚, 这亏空必须得补上。今天不补, 明天不补, 等到后天朝廷查下来, 第一个倒霉遭殃的就是自己, 所以卢继祖这才想出这么一套通过巧取豪夺、加征粮税来解决问题的主意。
朝廷的压力,最后落到了底层百姓的身上。
福清县并非单独个例, 天底下各处的州和县, 只怕都存在这类情形, 所以各地老是出现抗粮不交事例, 如今董教增处置了一名抗粮的带头人物, 皇帝相当满意, 还对董教增给予了嘉奖。
就这么着,林弥高被执行了死刑,死了。
林弥高离世的消息传回到福清县, 百姓们哭声连连, 一方面是对林弥高怀有同情, 另一方面是极为愤慨, 众人坚信, 林弥高不会白白死去, 终有一日这起案件能够洗清冤屈, 那些贪官污吏能够受到惩处。
但历史毕竟不是大圆满的电视剧,历史很残酷。
那位搜刮民脂民膏的福清知县卢继祖, 在林弥高离世之后, 持续担任知县一职, 一直任职到道光三年,直至道光二十三年时, 朝廷觉得他工作表现良好, 进而赏赐给他五品顶戴。
林弥高是于福州被执行死刑的, 福州知府雷维霈参与了这一案件, 他在林弥高终结生命次年因为疾病返回故乡, 直至活到六十龄多岁才终结了生命, 属于自然死亡。
有一位福建御史, 其职责有着监察官员以及纠错冤案之责, 此人名为史致光, 照理来讲, 出现了如此重大的案子, 他也应当负有相应责任, 然而他却一路获得升职, 最终做到了云贵总督之位, 并且也是得以善终。
关于在这个案子里被称作大魔头的董教增, 朝廷不但没看穿他的阴谋, 反倒对给他重重赏赐, 甚至在他死后还赐予了文恪的谥号。
(嘉庆皇帝)
我们常常讲起, 嘉庆身为一个具备正义感, 拥有道德感的皇帝, 这样的说法没错, 作者所撰写的涉及嘉庆的案子, 数量如果没有达到千桩, 那起码也有百件, 在当中的大部分情形之下, 皇帝都能够惩处奸恶势力, 给予受害人公平正义, 把贪官恶吏依法处置进行制裁, 嘉庆皇帝终其一生的主要基调, 就是在同这些违法乱纪之人持续较量。
那就意味着, 在此案件当中所呈现出的悲剧性质, 并非在于致使林弥高被杀害这一情况, 同样也不是在于那些遭受无辜灾难的村民们身上, 而是在于它彰显出了封建皇权统治之下存在的一个没有解法的逻辑矛盾之事。
一个体系庞大到一定程度, 信息传递得经由层层官吏之手, 却存在着信息不畅通且距离超远以及无法满足众多阻力与客观条件的状况, 哪怕是最为勤政且极具道德感的皇帝, 也会陷入上当受骗的境地。
嘉庆皇帝属于那种眼睛里容不下沙子之人, 就好像江苏李毓昌案, 它便是个清晰的实例, 但是问题在于, 眼睛里容不下沙子的这种状况, 其条件是得让别人瞧见实实在在的沙子才行。
参考资料:
《清史稿》
《林宾日日记》
题为魏倩所著的, 关于明清时期内乡县衙以及地方的法文化考论这一研究成果, 来自西南政法大学, 时间是二零二三年。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在2007年刊发了武航宇所撰写的略论影响清代赋税制度的主要因素。
猜你喜欢